暨南大学2009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一、申请学位的材料要求
(一)博士毕业研究生
博士毕业研究生必须在10月8日前提交2008年3月汇编的《暨南大学学位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附录1所列材料的1~5项, 10月25日前提交材料的6~8项(请登录研究生部网站“学生空间”申请,尽可能在网上提交)。
(二)硕士毕业研究生
硕士毕业研究生必须在10月8日前提交《手册》)附录1所列材料的1~5项, 10月25日前提交下列材料的6~7项(请登录研究生部网站“学生空间”申请,尽可能在网上提交)。
(三)非学历教育研究生
工程硕士、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高校教师、在职攻读EMBA、MBA、MPA、MPAcc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于10月8日前,提交《手册》)附录1所列材料的1~3项,于10月25日前提交下列材料的4~6项。
(四)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应于10月8日前,提交《手册》)附录3所列材料的1~6项,10月25日前提交下列材料的7~10项。
二、学位申请的受理
各有关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待申请者提交材料,并认真核实申请者所填写的内容和学分修读情况后,才能办理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非学历教育的学位申请者,所需申请学位、答辩的表格、材料,请在研究生部网页“下载中心”处下载填写,没有电子版的由各院系统一到学位办领取。学历教育申请者请通过
三、学位论文格式
论文应严格按照《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进行制作,学位论文要求双面打印。
四、总体时间安排
(一)10月25日至12月5日学位论文送审。学位论文应经专家评阅获得通过方能组织答辩。
(二)本次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应在12月25日以前全部结束。12月28日至30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讨论本学科的学位申请事宜。
(三)各分委会向学位办报送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月3日。提交的材料包括: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分委会表决表(须有分委会主席签名)及电子版材料。
2.本次毕业但学位申请未获通过的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3.《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表决表》(以下简称“表决表”)、《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予硕士学位表决总表》(以下简称“表决总表”)及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名单一式三十份。表决表、表决总表及名单请提前两天交学位办,经形式审核通过后才印刷装订。
(四)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定于2009年1月8日(星期四)举行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问题。
五、学位档案及有关材料
(一)2009年1月5日前各分委员会将拟授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交学位办(硕士1本,博士3本)。
(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决议书,由学位办根据各分委会秘书汇总提交的答辩记录(EXCEL电子版)生成,再交由学院存入学生档案里边。作为档案材料,各研究生答辩秘书、分委会秘书对填写的材料务必认真核对,保证答辩记录内容准确无误,更不能出现EXCEL电子版本与WORD文档内容不一致的情况。
(三)学位档案是学校永久保存的历史资料,要求材料齐全、完整、准确,文件材料均应是原件。研究生学位论文打印原稿,必须是研究生及其导师亲笔签名的正本。
(四)答辩会议记录打印稿须答辩委员和记录人的亲笔签名(学历教育一式一份,非学历教育一式两份)。凡归档的材料一律不得涂改。
(五)学位档案袋中包括的材料
学历教育、除同等学力外的非学历教育学位获得者的档案材料,见《手册》)附录2,以同等学力获得硕士学位者的档案材料见《手册》)附录4。
六、其他事项
(一)学位审核的相关表格已有更新,请研究生工作秘书务必使用更新后的表格。
(二)关于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的审核,按暨学位〔2007〕4号文执行。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相关规定,2004级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到目前为止如尚未通过国家规定的外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考试的,各院系不得安排导师指导其学位论文的写作,不得允许其参加2009年及以后的统考。
(四)此安排务必通知到各学科分委会主席、研究生导师及学位申请者本人。
附件:
一、申请学位的材料要求
(一)博士毕业研究生
1.拟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情况一览表;
2.暨南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
3.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写明籍贯、联系电话);
5.凡第二次申请答辩或答辩已通过第二次申请学位者(包括因在校期间发表文章数量未达要求者)必须填写《暨南大学重新答辩、申请博士学位审核表》并作为本次授予学位记录归档。
6.博士学位论文14本;
7.《暨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3份.
8. 暨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成员审核表
(二)硕士毕业研究生
1.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情况一览表;
2.暨南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
3.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4.非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写明籍贯、联系电话);
5.凡第二次申请答辩或答辩已通过第二次申请学位者(包括因在校期间发表文章数量未达要求者)必须填写《暨南大学重新答辩、申请硕士学位审核表》并作为本次授予学位记录归档
6.硕士学位论文9本;
7. 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成员审核表
(三)非学历教育研究生
1.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情况一览表;
2.申请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律用A4纸,并写明籍贯、联系电话);
3.申请学位审核表一式两份(共有“工程硕士”、“高校教师”、“非学历教育专来学位”三类表格,请选择正确的表格填写);
4.申请者近期彩色二寸相片一张;
5.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及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
6.硕士学位论文2本(供院系寄出评阅用,其中部分“双盲”)。
(四)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
1.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情况一览表;
2.申请者的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交学院审核保管、备查,不必交学位办);
3.全国外语、专业综合水平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或成绩证明,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的复印件;
4.申请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律用A4纸,并写明籍贯、联系电话);
5.暨南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审核表(一式两份,其中“外语水平考试”和“综合考试”处务必填写具体成绩);
6.硕士学位论文3本(供院系寄出评阅用,其中部分“双盲”);
7.申请者近期彩色二寸相片一张;
8.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及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同等学力);
9.学位论文答辩费缴费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二、学位申请的受理
各有关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待论文收齐后,才能办理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学位、答辩所需的表格、材料,请在研究生部网页“下载中心”处下载填写,没有电子版的由各院系统一到学位办领取。
学位审核、授予工作相关表格
学位审核、授予工作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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