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文件精神指示,本着多元评价维度的评选原则,为鼓励MBA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培养更多的品学兼优人才,暨南大学管理学院设立了MBA非全日扬帆奖以鼓励优秀的在职MBA学生。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学院领导、管理人员、学生代表组成的MBA非全日制扬帆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并解释MBA非全日制扬帆奖评定细则,组织MBA非全日制扬帆奖的评审工作。
二、参评范围、原则与条件
(一) 参评范围
工商管理硕士(MBA)在读非全日制学生
(二) 参评原则与条件
1、扬帆奖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2、扬帆奖评定以入学成绩、思想综合素质、在校活动参与度三个板块确立奖励等级。
3、研究生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扬帆奖:
[1] 学术行为不端、考试作弊或因违规违纪行为而受到处分的;
[2] 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的;
[3]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 延期毕业者;
[5] 上学年未修满学分者;
[6] 未及时缴纳学费及注册者;
[7] 班主任评分考核未达到“良好”以上的;
[8] 联合会评议小组评审未达到“良好”以上的。
三、评选程序:
1、扬帆奖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在读学年新学期开学三个月各方面的表现对参评研究生的综合表现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进行奖项评定。综合表现包括:入学成绩、思想综合素质、在校活动参与度三个板块。
2、获奖名单将进行三天公示,如无异议,将上报研究生院。
四、时间安排:以当年度管理学院下发的通知为准。
五、奖项设置标准
暨南大学MBA非全日制扬帆奖
奖项 | 来源 | 奖励金额 | 名额 | 发放方式 |
扬帆全额奖 | 学院 | 200000元 | 1名 | 第一、二年7万,第三年6万 |
扬帆深圳校区奖 | 学院 | 50000元 | 2名 | 第一、二年1.5万,第三年2万 |
扬帆珠海校区奖 | 学院 | 50000元 | 2名 | 第一、二年1.5万,第三年2万 |
扬帆广州校区奖 | 学院 | 50000元 | 2名 | 第一、二年1.5万,第三年2万 |
扬帆一等奖 | 学院 | 10000元 | 排名前10% | 分两年发放,每年5000元 |
扬帆二等奖 | 学院 | 8000元 | 前10% - 20% | 分两年发放,每年4000元 |
扬帆三等奖 | 学院 | 6000元 | 前20% - 30% | 分两年发放,每年3000元 |
六、综合表现测评方案
1、奖励发放原则上以学生的入学考试成绩排名为依据进行评定。
2、第二学年起则以第一学年的综合表现为主要依据进行评定。综合表现分为入学成绩、思想综合素质、在校活动参与度方面。
七、本评定标准解释权归暨南大学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奖励金额为人民币。
暨南大学MBA教育中心